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7人,其中:差额事业编制39人,全额事业编制7人,大学生村医11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8.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生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必须在聘用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9.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均不能报名;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照的人员,不得报名;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7.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8.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工作在夏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和监督,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xiaxian.gov.cn)、山西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的方法步骤、纪律要求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7月29日(时间截止2023年7月29日17:00)
报名地址:夏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禹王大道第二示范小学对面)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户口本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填写《夏县2023年医疗卫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属在职人员应聘报名,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现场照相。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均以发布公告开始时间为截止日期。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抽调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由接受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交验的证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其资格。符合报考资格人员经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发放准考证。
3.开考比例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报考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4.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
考试在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卫体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1.笔试
笔试由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系统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考务机构承担。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夏县人民政府网站。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或护理基础知识》各占50%,时间120分钟。
医生、医技类笔试命题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卫生政策、医疗卫生常识、职业道德等)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护理类笔试命题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卫生政策、医疗卫生常识、职业道德等)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入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公布时间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小组由卫体局抽调人员组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进行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人员应当提供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必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人事(学生)档案;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现场验证;已参加工作的必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举报违规违纪人员。公示期满后,向无异议人员发放参加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时间为10分钟。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时,组建面试测评小组,每个测评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具体人选由招聘领导组从外地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并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成绩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见公告并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工作由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时,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应及时将体检结果移交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体检合格者(含因怀孕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人员)列入考察范围。
2.考察。考察由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县卫体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招录、招聘考试及遴选,也不得通过借调、调动等方式离开工作岗位。
3.本次招聘大学生村医按照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一个岗位只能一个人选择。
4.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重新确定工资。
5.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未取得资格证的被聘用人员,从拟聘上岗之日起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严肃招聘纪律,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讨论确定。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
县卫体局0359-8532264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0359-85500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夏县202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2.夏县2023年医疗卫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夏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代章)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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