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对部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准予延续备案或终止备案的通告
根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关于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开展二次评估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504号)等文件精神,省、市人社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评估被列为“限期启动认定工作”和2021年以后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进行了评估、核查。现将结果公开发布如下:
经省、市评估、核查,准予43家评价机构延续备案,备案期限2025年至2028年。
二、对评估中被列入“限期启动认定工作”仍未开展认定和2021年以后备案连续两年未开展认定及经评估无法继续开展认定工作的,共计109家评价机构,确定终止备案,并报请人社部移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
附件:1、准予延续备案评价机构名单(43家)
2、终止备案评价机构名单(109家)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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