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
省辖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函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报告》等材料收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和我省《关于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801号)等要求,根据省厅对各企业认定评估和公示结果,现同意你们对本企业员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试点职业(工种)以国家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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