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我省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和内容
(一)审核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17日。
(二)审核内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因我省2018年之前(含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为考前审核,故只对资格审核开始年份为2019年度的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附件1)。
1.成绩合格人员将审核所需材料以图片的格式,发至报名时所在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的电子邮箱(附件2)。
2.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送省消防救援总队。
二、审核所需材料
(一)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或社保卡)。
(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考生,需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三)工作履历承诺书(附件3)。
(四)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资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三、审核依据
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的有关规定(附件4)。
四、注意事项
(一)各市审核人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查验考生提交的资料,及时将审核的结果电话通知每位被审核考生。
(二)望广大报考人员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报考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望广大考生相互告知,按时提交审核资料。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