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2020年度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属、中央驻晋等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根据《山西省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2〕29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4号)、《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有关要求,为实施好2020年度省级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补贴范围及对象
2020年省级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实施范围,重点是建立起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待遇相结合工作机制的各类企业,面向本企业高技能人才开展的各类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通过鉴定考核并取得相应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资质的人员。按规定对组织培训企业或委托培训机构给予培训补贴。
二、培训补贴名额及标准
2020年,省级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名额预计为3000人左右。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按照技师每人2500元、高级技师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要加大新技师、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在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合理安排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用于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三、严格培训计划管理
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补贴培训的企业,要合理确定培训职业(工种)和培训人员计划,制定培训教学实施方案,合理选定并使用培训教材,并于3月31日前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教学计划申请表》(附件1)报省人社厅。
四、严格培训过程管理
各企业实施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要根据确定的培训教学计划,结合岗位需求,创新培训方式,认真组织实施,严格人员条件审查和强化培训及考核鉴定过程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省人社厅将对各企业培训及鉴定实施情况不定时进行抽查。培训及鉴定工作应于12月底完成,并于次年1月底前将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和《新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合格人员名册》(附件2)、《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表》(附件3)及技师高级技师考核结果认定依据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省人社厅。
联 系 人: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二利
联系电话:0351-767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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