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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山西快招聘 时间:2020-07-03 作者:山西快招聘 浏览量:

关于公布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20585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和《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236号)要求,在各单位、各部门申报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现将2020年度获批的3个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和27个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是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于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意义,突出其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高级研修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控责任,认真做好参训学员健康管理,对培训场所定期消毒,适当控制办班规模,制定有关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简化办班流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和人员安全。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施到位

列入计划的选题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一)研修组织。各主管部门和承办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确定的研修选题、举办时间和地点组织实施,确保研修项目有序进行。每期研修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学员70人左右。

(二)学员选派。研修对象主要为相关行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各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高级研修项目。学员结业时,经考核合格颁发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培训证书。学习情况及相应学时要及时记入本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档案。

(三)班委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参加学习的党员要成立班委和临时党小组,严格规范党内生活。承办单位要积极支持班委、临时党小组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开展政治学习、班组讨论、主题实践等活动。培训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对班委和临时党小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予以宣传。

(四)经费保障。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由中央财政全额资助,每期上限16万元,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由省财政资助,每期资助14.8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7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决算后经费尚有节余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退回拨付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师资、举办时间和地点,并应在20201115日前组织实施完毕。因疫情等原因确需推迟举办时间的,要提前报告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高级研修项目实施结束后,各申报单位要在一个月内将高级研修项目的总结报告、学员名单、加盖财务章及单位公章的经费决算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等有关材料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面向全国招收学员,有关承办单位应在开班前2个月向我厅报送高级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由我厅致函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做好学员组织工作。

(四)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面向全省招收学员,有关承办单位应在开班前1个月向我厅报送高级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由我厅或行业主管部门发文,面向全省做好学员组织工作。

(五)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优质课程、课件共享,切实发挥好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学员和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端正学风,严谨治学;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办班,不得借办班之名旅游,不得利用办班机会搞公款宴请,不得在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留存、转嫁任何经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部分项目班次进行监督巡查,对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的承办单位,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取消下一年度申请资格。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联 系 人:李 昕 苏 飞

联系电话:0351—7676050 18636836788 18834800109

电子邮箱:rstsufei@126.com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省行政办公区B1824

邮政编码:030024

附件.zip1.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2.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

3.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4.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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