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度全省第二批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
为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全面助力我省“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精神,在前期单位自主申报、人社部门分级组织专家评估、实地考察、集中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我厅向人社部报备了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57个。经人社部复审,最终确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56个通过了备案,备案期限三年(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
备案成功的56个评价机构要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社部门及社会监督,加强与受理备案的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机构对接。要严格按照认定流程和标准要求,规范开展等级认定工作,确保评价质量。机构相关信息同时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查询。
附件:《2021年度全省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及职业(工种)》
Copyright C 2009202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山西华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晋ICP备19014726号-1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长风画卷 EMAIL:sxkzp@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