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山西省内引进在外工作霍州籍人才回乡,为家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通过参加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正式录用(聘用),在霍州市以外、山西省以内其他地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霍州市工作:
(一)霍州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霍州市)人员;
(二)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常住户口在霍州市的。
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范围为九级及以下职员,专业技术人员范围为助理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二、引进数量及岗位
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霍州市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霍州籍人才回乡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市直党政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岗位的报名回乡人员(岗位1、岗位2)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教师岗位、医疗卫生岗位的报名回乡人员(岗位3、岗位4)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医(药、护、技)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教师岗位、医疗卫生岗位的报名回乡人员(岗位3、岗位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进入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登记备案;
(六)进入事业单位必须符合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有关规定,在编在岗;
(七)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内考核);
(八)其他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2.受到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
4.试用期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在原单位工作业绩不突出,群众认可度低,口碑较差的;
6.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以上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引进原则
(一)空编进人原则;
(二)平行对口原则;
(三)双向选择原则;
(四)服从调配原则。
五、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由霍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卫生和健康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8:00至2022年6月8日18:00。
3.报名要求:申请回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ozhou.gov.cn),自行下载填写相关材料。并将下列材料压缩后报回工作邮箱hzswzzbrcb@163.com。
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序号+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①《霍州市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霍州籍人才回乡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扫描件;
②《霍州市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霍州籍人才回乡同意调动证明》(附件3)原件扫描件;
③相关证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相关资格证、录用文件等原件扫描件;
④霍州籍有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证明原件扫描件;
⑤《诚信承诺书》(附件4)签字后的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查结束后,通过电话方式回复审查结果。
2.报名人员要对个人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本人自负。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科局、市卫体局等单位成立审查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回乡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确定初步人选
报名过程中,如出现岗位报名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计划数,经霍州市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霍州籍人才回乡领导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的方式,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初步人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不予引进。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组织考察。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在体检考察环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岗位,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了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会议确定岗位
通过以上环节的拟引进人员,一般按照“身份不变、平行对口”的原则安排岗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引进人员及引进人员工作岗位。
(七)办理手续
引进人员名单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凡是回引到霍州市的各类人才均需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离开霍州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报名登记后,工作人员会与报名人员联系审核相关资格证明,请报名人员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二)引进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体检、考察的,不能按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5625115(霍州市委组织部)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霍州市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霍州籍人才回乡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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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霍州籍人才回乡领导组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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