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补助
5年内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除薪酬外每月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助。
二、学费补贴
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万元的学费补贴。分2次发放,来并工作当年发1.8万元,工作满3年发1.2万元。
三、购房补贴
来并工作后在太原市域内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租房补贴
2年内分别给予其他普通高校(含留学回国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12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
五、能力素质提升补助
在并工作期间提升学历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4万元补助,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6万元补助;提升职业技能,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的给予3万元补助,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的给予4万元补助。分2年发放。
说明:2017年以后入学、全脱产在校学习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全日制研究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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