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潇河产业金融研究院,下设产业研究部、金融研究部、综合研究部、发展规划部、参阅编辑部等部门。主要联合政府、企业、科研等单位,整合人才、资金、信息等资源,以建立新平台、新体制、新机制为突破口,以开展课题研究、政策解读、评价评估、规划编制为切入点,以创新决策咨询、对策建议、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为着力点,以推动转型综改、产业升级、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为落脚点。协助各级政府科学决策、帮助各类企业转型升级,为政府和企业在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等方面,提供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实用性的对策建议和解决方案。
在服务各级政府方面:主要承接各类课题研究、专题论证、趋势预测、形势分析、规划编制、方案制定、专项评估、经验总结、政策解读、跟踪调研、专家论坛、相关培训等,为各级政府提供高质量、特色化服务。
在帮助各类企业方面:主要是全方位帮助企业,开展调研、预测、分析,推荐人才、技术、项目,协助对接、谈判、融资,开发产品、市场、品牌,组织策划、宣传、营销,健全规章、制度、档案,推动兼并、重组、上市等,为各类企业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服务。
山西潇河产业金融研究院,秉持 凝聚人才、展现智慧、合作共赢 的发展理念,坚持本、硕、博结合,老、中、青结合,专职、兼职、合作结合的团队建设原则,不拘一格选聘人才、不断优化团队结构。根据建立特色、新型、一流研究院的目标,拟招聘研究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相关要求
本科、硕士、博士均可,专业、年龄、男女不限,无论应届生、往届生,只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写作能力、热爱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都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优先条件
有硕博学历、中高职称者优先录用,有研究经历、研究成果者优先录用,有一定文字功底、写作能力者优先录用,有善于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者优先录用。
三、薪酬待遇
研究院正式聘任者,实行基本工资 绩效 奖励。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基本工资
1.应届毕业生:本科基本月薪4000元人民币;硕士基本月薪5000元人民币;博士基本月薪6000元人民币。
2.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包括在各级研究单位、职能部门、大中企业,具体参与过相关课题研究、调研报告起草、决策咨询建议等工作经历。本科基本月薪5000元人民币;硕士基本月薪6000元人民币;博士基本月薪7000元人民币。
3.有三项以上独立研究成果者。包括在国家和省级报刊上公开发表的理论性文章或专题性调研报告,各级政府和大中企业的立项研究课题或决策建议报告(获主要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等。无论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也无论是否有工作经验,一律基本月薪8000---10000元人民币。
4.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包括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教授、教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基本月薪8000—10000元人民币。
二特殊奖励
1.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经济时报》、《求是》、《管理世界》、《经济问题研究》等核心报刊上,以 山西潇河产业金融研究院课题组或 * * *名义,公开发表相关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者,奖励5万元人民币。
2.在《山西日报》(4000字以上)、《前进》、《经济问题》、《技术经济与管理》、《晋阳学刊》等报刊上(5000字以上),以 山西潇河产业金融研究院课题组或 * * *名义,公开发表相关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者,奖励2万元人民币。
3.以 山西潇河产业金融研究院课题组或* * *名义,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公开出版专著者,奖励5万元人民币,在一般出版社公开出版专著者,奖励3万元人民币。
4.以 山西潇河产业金融研究院课题组或 * * *名义完成的研究课题,获得国家级1、2、3等奖,分别奖励5万、3万、2万元人民币。获得省部级1、2、3等奖,分别奖励3万、2万、1万元人民币。
5.以 山西潇河产业金融研究院课题组或 * * *名义完成的研究课题、调研报告、决策建议等,获得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其他领导人重要批示者,分别奖励10万、8万元人民币。获得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其他领导重要批示者,分别奖励3万、1万元人民币。
6. 研究人员在开展调查研究过程中,若发现适合研究院股东投资的好项目、撰写出可行性分析报告或具体投资方案、并协助谈判成功者,可获得研究院奖励10—100万元人民币。
三、相关事项
(一)社会保障。研究院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即视为研究院正式研究人员,由研究院人事和财务给与办理社保。特殊情况不参加社会保障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院领导批准后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障。
(二)生活保障。凡研究院正式工作人员,由研究院统一安排免费午餐。在太原市没有居住条件的外地员工,由研究院根据每个人员的不同情况,统一安排免费住宿。
(三)差旅标准。太原市以外开展调研或其他相关工作,原则上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长具体安排,报研究院分管领导批准。其交通住宿和有关补贴标准等,按照《山西潇河产业金融研究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特殊情况报请秘书长批准。
(四)工作纪律。所有研究人员,原则上实行每周五天、每日八小时坐班工作制,上午8:30—12:00,下午2:00—6:30,在规定工作时间,必须衣着整洁、举止文明、语言得体、礼貌待人,必须尊重领导、服从安排、积极工作、认真负责,不能我行我素、固执己见、投机取巧、敷衍了事,不能打游戏、闲聊天、干私活、办私事,更不能迟到早退、擅自脱岗、无故旷工,特殊情况者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一般研究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执行院长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执行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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